
最近一起小悦悦事件又将中国经济不断高速发展、精神文明不断急速倒退的矛盾现象呈现于国人和世人眼前。任何人看到两岁的小悦悦连续被车子碾轧,18位路人不敢伸出援助之手的视频都会感到震惊,震惊于两位司机肇事后随即逃逸和十多位路人对受伤的两岁小童毫无恻隐之心。不过在震惊之后仔细冷静回想一下,不禁要问自己:如果自己生活在国内,像许多人多年来听到种种有法不依、执法任意、官官相护、诉讼无门或判决不公等司法乱状,自己是否会比那18位见危不救的路人更有胆气、毫无顾虑地伸出救助之手?没有身历其境,实在不知自己会如何反应。
在中国,由于司法不公,见义勇为而吃亏的事例屡见不鲜。类似小悦悦的情景就有5年前发生的著名“彭宇案”。南京市民彭宇在公共汽车站发现一名徐姓老太太跌倒,马上跑过去将其扶起并送去医院。检查结果徐姓老太太胫骨骨折,需进行人造股骨头置换手术,医疗费颇高。徐老太太家人随即转向彭宇索赔医疗费,令彭宇大感吃惊。于是便有2007年1月4日在南京鼓楼区法院彭宇作为被告的民事诉讼案。在庭上,徐老太太声称,“我当时亲眼看到他撞到我的!”并表示“我们老两口都有退休金和医保,儿子在公安局工作,不是说承担不起医药费,只是要讨回一个公道。”但当彭宇要求承办法官向当时出警的派出所调取彭宇、目击证人陈老先生及徐老太太的原始询问笔录时,派出所却找借口不提供笔录。徐老太太的儿子是警员,派出所不提供关键证据至少有警员护警员官官相护的嫌疑。法院做出的一审判决更是奇特,不是依证据和事实认定(徐老太太拿不出彭宇撞她的证据),而是依法官个人的“常理判断”!判决书写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老太太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说明事实经过并让老太太的家人将她送到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法官就运用这种自由心证的逻辑推理分析判定彭宇不可能做好事可以做到底的人,因而应补偿原告损失的40%。后来可能是上级介入,二审没公开而以和解撤诉结案。





自2008年8月1日京津城际高铁开通至今,中国高铁的运营里程在短短不到3年时间里已跃居世界第一,达8358公里,成就令世人瞩目。许多国家元首、政要和代表团纷纷前往中国考察了中国高速铁路。美国、巴西、俄罗斯、白俄罗斯、阿联酋、泰国等多国与中国签订了铁路建设合作意向,另外还有50多个国家希望中国能给予高铁技术和建设支持。估计在未来10年,海外...


